再論天火同人卦義

天火同人   

上乾下離其名「天火同人」。卦象為內文明(離明)而外剛健(幹健),代表卜到這卦的人本質聰明而能剛健行事,能和別人打成一片。

同人卦為一陰(六二)處於五陽之間,而與幹陽(九五)結為同盟,意謂六二小人(地位卑下之人)為九五之尊的君子所認同、接納,並結為同盟,因此名為「同人」。六二之所以為九五所接納,因為以陰居柔,而又居下卦之中,代表六二雖小人,但人謙卑守本份,又具備中庸的美德,且與上卦的九五(代表幹天)相應,代表意氣相投,志趣相合。

總之,「同人」者,親也,「同人」不是同黨,「同人」是自己去同別人,「同人」不是強迫利誘要別人來同自己,也不是自己被人脅從挾持去同別人。

邵雍河洛理數解卦說是,人類相親,與人和同;所求皆得,無不稱心。與人交好,同盟於人。

卜到同人卦貴在無私,公正而不偏袒,謙卑而中庸。因為這正是六二小人能夠被九五所接納並結盟的美德。

然而《序卦》傳說:「物不可以終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」只是兩者結盟過程,並不會相當順利,而有諸陽爭一陰之亂象。因此與人結盟過程當中,若不辨是非,用心偏狹,則很可能在這場人與人之間的黑暗鬥爭裏落敗,這也是蔔到此卦最忌諱的地方。

卦序上,《易經》走到泰否,已成一個興衰迴圈,泰是一個太平盛世,至否卦時突然又盛轉衰,世局混亂,小人道長,君子道消。從否轉至同人卦則是君子與小人的重新融合,陰氣與陽氣的再次交流。

「同人」是同于道,同人之道乃大公至正,不昵於親近,不同於利欲。

卦曰:「同人於野,亨,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」。

同人象徵與人和睦相處:和別人親密地走在寬廣的原野上,亨通,有利於渡過大河急流,有利於君子堅守正道。

「野」者,曠野也,但可引伸為,豁然大公、無私意、無私欲,光明磊落。也就是說,同人的宗旨是無私情昵比,無門戶之見,光明正大,因而自己必須時時刻刻不愧不詐于對方。

我們如果能夠真正地和天下人同,則涉越險難,將會有如風吹草偃一樣的無往而不順。

象曰:「天與火,同人、君子以類族辦物」。

《象辭》說:《同人卦》的卦像是離(為)下幹(天)上,為天下有火之表像。天在高處,火勢熊熊而上,天與火親和相處,君子要明白物以類聚,人以群分的道理,明辨事物,求同存異,團結眾人以治理天下。

按「天」和「火」二者有著下列的共同性﹐

() 向上性:天在上﹐火炎亦是向上﹐二者有著共同的向上性。

() 巨細畢照物性:二者都有著公正不偏﹐巨細畢照的明亮照物性。

()無形有氣:天和火二者都是有氣而無形。

「類族辦物」﹐是說當我們在同人之後﹐必須能夠分辨出人和人之間的相異之處﹐然後從相異之中再去找出他們的共同點﹐也就是舍其短而用其長。書曰:「君子之交﹐近不必比﹐遠不必乖﹐教友之道如近取比﹐則不能遠取應﹐遠取應﹐則不能近取比」。每個人不同的層次關係,再加上人的善變性﹐所以絕大多數的朋友﹐到了後來都是隨來隨去﹐有緣則同﹐無緣則去。這就是在暗示﹐同人是不能一一兼取的﹐唯有誠貞專一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阿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