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三]

七大即色心萬法之體性,可大別為地大、水大、火大、風大、空大、見大、識大七種。又作七大性。

地、水、火、風稱四大,為色法之體;加空大為五大,複加識大為六大。

大,乃周遍法界之義。萬法之生成,不離四大,依空建立,依見有覺,因識有知。

前五乃非情所具,後二則有情所兼;然舉七法該攝萬法。其中,地大稱萬法之堅性,火大為暖性,水大為濕性,風大為動性,空大為無礙之性,見大為覺知之性,識大為了別之性。即前五大約於六境,見大約於六根,識大約於六識,故與十八界僅有開合之不同。此七大非各各獨立之實性,乃真性如來藏觸緣所發動者。

 

《三藏法數》七大[出楞嚴經] 大即體性圓融。周遍無外之義。蓋由萬法不離地水火風而成。依空建立。因見有覺。因識有知。舉此七種。則自他依正色心一切萬法無不攝矣。

然以眾生迷失本心。根塵對起。知見妄分。聽不出聲。見不超色。但於日鏡和合處見火起。月珠和合處見水生。各不相容。執相成礙。殊不知如來藏中水火性空。本周法界。隨眾生心循業發現。故世尊于楞嚴會上開悟阿難及諸大眾。會七大萬法皆歸如來藏。故說此七大之相也。(依正色心者。依即所依國土。正謂正受果報。即能依之身也。色即色身,心即心識也)

《中華佛教百科全書》七大《楞嚴經》的獨特說法,指構成色心萬法體性的七種元素,即地、火、水、風、空、見、識。出自《楞嚴經》卷三。又稱七大性。

所謂‘大’是指體性圓融,周遍無外之義。萬法的生成不離‘地’、‘水’、‘火’、‘風’四元素,而且依‘空’建立,因‘見’有覺,因‘識’有知。凡此七種,一切萬法無不含攝。《楞嚴經》因此將它們視為構成一切法的基本條件。在《楞嚴經》中,世尊曾教導阿難及大眾,將七大、萬法會歸如來藏,並且詳述七大之相狀如下︰

1)地大︰粗為大地,細為微塵,析則成空,合聚為地。其性融通,遍周法界,故名為大。

2)火大︰火性無我,寄于諸緣,如執鏡艾,對日火生。其性融通,遍周法界,故名為大。

3)水大︰水性不定,流息無恒,如執珠盤,對月出水。其性融通,遍周法界,故名為大。

4)風大︰風性無體,動靜不定,如人整衣,則有微風拂人面。其性融通,遍周法界,故名為大。

5)空大︰空性無形,因色顯發,如人鑿井,出土一尺,中間則有一尺虛空。性覺真空,遍空法界,故名為大。

6)見大︰見覺無知,因色空有,如朝明夕昏,一切色相因見分析。性見精明,遍周法界,故名為大。

7)識大︰識性無源,因於六種根塵而出,如根塵對起,分別妄生。性識忠,遍周法界,故名為大。

此中,地大指萬法的堅性,火大指暖性,水大指濕性,風大指動性,空大為無礙之性,見大為覺知之性,識大為了別之性。此七大並未具有獨立實性,僅依真性如來藏觸緣而發,但眾生惑於其假相,乃產生種種謬見,以致沈淪五道。

《祖庭事苑》七大性謂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覺、識、也。

一、地性,粗為大地,細為微塵,更析鄰虛,即實空性;

二、水性,不定,流息無恒;

三、火性,無我,寄于諸緣;

四、風性,無體,動靜不常;

五、空性,無形,因色顯發;

六、覺,見無知,因色空有;

七、識,性無源,因於六種根塵妄出。

佛言:“汝元不知如來藏中,此七大性,清淨本然,周遍法界。”見《楞嚴·第三》。

2012/8/13上課補充筆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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